各系、实验中心、计算中心:
根据江海大校办〔2020〕56号文“关于开展2020-2021-1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的通知”精神,为及时掌握我院教学情况,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经研究决定,于11月9日至11月20日(第10-11周)开展我院期中教学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的主要内容
1.整体教学运行状态和教学秩序检查
教师上课情况、学生到课情况、教学进度情况。
2.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检查
教师备课、授课、辅导答疑安排、作业(含实验)布置及批改、学生平时成绩记载、多媒体使用效果等。
3. 期末考试试卷(重点)
2019-2020-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,包括原始试卷(A,B卷)、试卷标准答案(参考答案、答题要点)、成绩单、期末课程小结、成绩分析和平时成绩记分册等全部材料。2020-2021-1学期补考试卷。
4.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(重点)
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(论文)的所有过程材料以及纸质材料归档情况。
5.教案作业和实验报告抽检
计算机学院将检查本学期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教案、作业、实验报告批改情况。
6.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(重点)
各系要系统梳理本专业各年级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,重点检查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完成情况。包括:开课计划、任务书、授课计划、课表是否吻合;每学期应开课程与实开课程门数是否吻合;每学期应开学分与实开学分是否吻合;本专业选修课实开总学分与应修总学分是否一致;授课计划规范情况;课程调整报批手续是否齐全等。
7.学生考勤安排及执行情况
对日常考勤安排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侧重检查课程上课情况、出勤率、迟到早退情况,检查各班级提交的每周考勤记录表。
8. 组织院级师生座谈会
学院将在第11周组织召开本学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。
二、检查机构
为了使期中教学检查落到实处,特成立学院检查小组,具体成员如下:
组 长:李存华 赵耀华
副组长: 纪兆辉 仲兆满 兰巍
成 员: 王倪传 姜宏岸 张键 李慧 马刚 陈书谦
三、检查的时间和方式
检查的时间为第10~11周。以各系自查为主,并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,学院检查组将随机抽查。
1.听课
学院在近期展开同行教师(专家)相互听课、交流,完成规定听课任务。院、系领导在规定期间听课不低于五次,听课类型可选择课程、教师或者班级跟踪听课,并填写《江苏海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(附件1或2);教师互评不低于两次,并填写《江苏海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(见附件3或4)。督导组近期开展重点听课,填写《江苏海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(附件1或2),同时请录入质量保障系统。
2.教师自查与各系检查
教师应填写《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》(见附件5,已结课及刚开课的课程除外),总结自己所教各门课程的教学情况,并于11月13日前以系为单位提交自查表。督导组在各系全面检查的基础上,抽查本学期所开课程作业(含实验报告)批阅情况,重点是专业核心课程。
3.召开座谈会
专业课程师生座谈会:11月18日(第11周三)16:30;地点:计算机楼306
公共课程师生座谈会:11月18日(第11周三)19:00; 地点:本部(计306)、通灌(格物楼308)
4.教案、作业和实验报告批改情况检查
每位专业课任课老师需提交一门课程的教案(含课程思政设计)、作业(5份)、实验报告(5份)和记分册(如果通过网络平台提交作业,需提供网址、用户名和密码)。提交时间:11月18日(第11周三)前提交至计317室。
5.总结与反馈
各系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总结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老师和学生,11月26日前提交总结报告(书面+电子稿)到学院,学院汇总后以书面材料上报教学质量管理处。
特此通知。
太阳集团
2020年11月5日